(1)护筒可用2~4mm钢板焊制.长度2米,护筒的内径应比设计桩径大30~40cm,可根据钻孔
情况选用桩径125cm的护筒内径设置为165cm,桩径100cm的护筒内径设置为140cm,顶部侧面留
一个15cm×20cm的排浆口。顶端对称焊有一对吊耳,用于装吊护筒及为防止下沉支垫方木之用。
钻孔完成,可将护筒拔出重复使用。
(2)埋设护筒是钻孔灌注桩的必须工序,包括挖土、放护筒、周边回填。护筒采用明挖埋设法:开挖前用十字交叉法将桩中心引至开挖区外。护筒埋设时应认真检查其平面位置及倾斜度,护筒底部和四周所填黏土必须分层夯实,并做好排水措施,可用锤击、加压或振动等方法下沉护筒,确保护筒埋设牢固。最后把桩位交叉引到护筒中心校验。护筒埋置完毕校验并请监理工程师检验,然后填写工序验收单上报。
(3)护筒顶端高程,应高于稳定后的承压水位2.0m以上。若承压水位不稳定或稳定后承压水位高出地下水位很多,应先做试桩,鉴定在此类地区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的可行性。试桩结果,报监理人批准后,方可采用钻孔灌注桩基。
(4)护筒埋置深度应根据图纸要求或桩位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一般情况埋置深度宜为2~4m,特殊情况应加深以保证钻孔和灌注砼的顺利进行。
(5)护筒中心竖直线应与桩中心线重合,除设计另有规定外。一般平面允许误差为50mm,竖直线倾斜不大于1%。
(6)在钻孔排渣、提钻头除土或因故停钻时,应保持孔内具有规定的水位和要求的泥浆相对密度的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