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塔吊
(1) 塔吊除要设置力矩限制器外,还要有控制超高、超载、变幅、行走的限位器,限位器要经常进行检查,确保灵敏、可靠。
(2) 吊钩要有保险装置,卷筒必须设钢丝绳防脱落装置,司机等上下的爬梯应设护圈。
(3) 塔吊超过规定高度要安附墙装置,附墙装置的安装要符合说明书要求,夹轨钳是轨道塔吊的安全装置,停车时必须将四个轨钳同时卡紧。
(4) 塔式起重机(塔吊)装拆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经上级审批后,方准施工,由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队伍进行安装拆除,作业前要进行交底。
(5) 塔吊司机和指挥应持证上岗,当司机不能看到指挥者和信号时,必须加设通讯装置。
(6) 塔吊与外电线间要保证足够的安全操作距离,当小于安全距离时要有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
(7) 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时,要保证上下左右安全距离,要有方案和可靠的防碰撞安全措施。塔式起重机如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六级风力以上,禁止塔式起重机作业。
(8) 塔吊安装完毕,必须由安装队长、塔吊司机,工地的技术、施工、安全等负责人进行量化验收并签字,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