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2004]5号令)的有关规定,厅对江苏泰康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企业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将资质初审结果予以了公示,公示期已满,现许可江苏泰康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企业具有公路工程丙级监理资质(具体见附表),并核发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证书另发),有效期四年。 上述企业在取得监理资质后,要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完善企业制度建设,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在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开展监理业务,认真填写好《项目监理评定书》,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定期提交检验资料。 特此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