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路从业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8〕55号)要求,2018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评价结果公示。 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4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反映。 地址:广安门内大街317号 电话:(010)63032255—6707 附件:评价结果公示表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9年4月11日 |